山东打造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出,2022—2025年,我省每年重点支持建设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新建和已建)和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带动各地、有关行业企业建设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于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技能推广网络。
根据《通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新建项目优先推荐符合五个条件的单位,包括近三年每年全日制教育在校生不少于8000人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其中培育或培训高级工以上层次技能人才不少于30%;近3年承办过省级一类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地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等。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比较明显,技能领军人才比较密集,一般应已被认定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或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建设单位;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等。
《通知》提出,2022—2025年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并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项目建设期满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备案后,在下一年度按两部相关规定分类分档后予以补助支持。(记者 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