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创新活动可获创新服务券补贴
11类创新活动可获创新服务券补贴
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等企业免费发放,单张服务券最高金额10万元
为鼓励优质中小微企业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山东将采取创新服务券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最高10万元的补贴。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创新服务券将采用电子券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等企业免费发放,专项用于对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
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或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均可申请服务券支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企业则可不受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限制。省工信厅将根据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研究确定年度服务券重点支持方向和适用产品类别。
今年公布的重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绿色低碳服务、信息化开发服务、上云用云服务、上市培育服务、市场开拓服务、首台(套)和首版次产品购买服务及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项服务等十一类。山东将综合考虑服务产品类型、配券服务机构数量等因素,采取事前申领、事后兑付两种方式发放服务券。服务券定期发放,实行“先到先得、按需申领、限期使用、领完为止”。
服务券补助采取定额补贴、比例兑付等方式。其中,事前申领类服务券主要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根据服务内容和类型,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限用期限不超过60天;事后兑付类服务券主要采取按比例兑付方式,兑付比例不超过服务金额的3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DCMM认证服务,单张服务券限额可上浮至10万元。
每个企业在一个申领周期内可申领1张服务券,在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选择配券产品用券下单后,经过严选审核的服务机构将会与企业接洽并商谈具体服务内容,服务结束后,企业还可在上述平台进行评价。省工信厅将组织社会评价机构对服务券使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开展检查抽查,作为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及补贴结算的依据,以此督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为激发优质中小微企业创新动能,近年来山东持续构建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帮助企业系统提升创新能力。对省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相关的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山东之前长期以创新券形式予以补助。“本次推出的创新服务券,相比创新券适用范围更广,能在后者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企业的多元化创新需求,助力企业迭代升级。”省工信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数据显示,山东已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45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62家,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位;另有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各1140家、20家。今年,山东将通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引领、创新能力提升、融链强链等八大工程,打造更多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按照招标入库、竞赛达标模式,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00家以上、小巨人150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150家以上、瞪羚200家以上、独角兽3家以上。(记者 付玉婷)